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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塑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破产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裁判理由——“为他人债务提供反担保的行为,虽不具有可以金钱衡量的实在对价,但不能就此认为其一概不存在任何对价利益而属于“无偿转让财产””,仅供参考!“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限于破产债务人为自身已有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넶17 2023-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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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邦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破产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破产法第31条规定,债务人在破产清算受理日前1年内实施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管理人可依法撤销。苏州中院二审判决进一步明确,华邦物流公司所担保的朗瑞福公司债务虽有其他财产担保,但华邦物流公司的抵押行为无疑会减少其自身财产,损害除工行张家港分行以外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一审法院撤销双方争议的抵押担保行为并无不当。可见,“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此处的财产均应指债务人的特定财产。
넶9 2023-08-0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鸿诠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破产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破产受理日前1年内,银行在借款期限届满前扣划债务人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是否属于破产法第31条规定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如果银行在扣划前向债务人宣布提前到期,管理人是否仍然有权撤销?管理人在行使破产撤销权时还需要考虑破产法解释二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该债务是否仍未到期)!
넶24 2023-08-01 -
江苏亚青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与于荣祥破产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破产法第31条规定,在破产清算受理日前1年内,债务人实施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案中,主债务在出质关系形成时没有财产担保,出质时间又在破产清算受理日前1年内,最终被法院撤销。
넶13 2023-08-01 -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与苏州煜莱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破产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破产法第31条规定,债务人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前1年内实施的“无偿转让行为”,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案中,债务人向付款单位出具《业务转移申请函》,付款单位将货款付给了被告。法院认定行为性质属于“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其中包括应收账款的转让。法庭查明,债务人和受让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最终认定基于《业务转移申请函》转让应收账款债权属于无偿转让,最终予以撤销!
넶14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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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与潘亮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不能单凭资金汇兑记录认定为个别清偿行为,本案管理人的撤销诉请被驳回
넶10 2023-08-01 -
苏州紫金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与太仓市鹏瑞贸易有限公司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民事判决书
个别债权人通过代收租金的方式获得了清偿。对于其中属于破产清算受理日前6个月内的部分,以及破产清算受理日后取得的租金,管理人有权依据破产法第32条撤销!
넶16 2023-08-01 -
吴江市美兰橡塑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王永明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债务人转让债权的行为发生时点是否在破产清算受理日前的6个月内是关键!在6个月内则属个别清偿行为,管理人有权撤销。反之则否
넶10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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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德力电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费建春破产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嘉德力公司破产清算的日期为2015年12月3日,机器设备办理工商抵押登记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通过该动产抵押登记设定的抵押权属于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抵押权的设立时间处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最终被撤销
넶8 2023-07-29 -
嘉德力电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袁建峰破产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生产设备等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所涉抵押权的设立未见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订立的抵押担保合同,因此抵押权登记时间应视为抵押权设立时间。抵押权设立时间处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故应认定本案所涉抵押担保属于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管理人可依法撤销抵押权
넶10 2023-07-30 -
江苏华邦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破产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破产清算受理日前1年内,“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管理人有权予以撤销。本案中工行张家港分行的债务本身由案外人提供了财产担保,但是对破产法第31条第(三)项的解释,应当考虑立法本意。对破产清算受理日前特定期间内的债务人的行为,予以撤销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可以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获得公平清偿,法院考量的关键是抵押本身是否有对价,债权人的利益是否受到间接损害
넶18 2023-07-30 -
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苏州珧正兴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在特定背景之下,债务人签订的协议是否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应该考虑诸多因素
넶9 2023-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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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富安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与毛俊峰破产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债务人公司在破产受理日前的特定期间内将应收货款转让给法定代表人的债权人,用于清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依法属于可撤销的行为
넶9 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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