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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曙巨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
2023年6月5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苏州曙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曙巨科技”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曙巨科技管理人。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结合破产财产的收入、破产费用的支出等情况,管理人拟订实施方案。曙巨科技职工债权清偿率为100%,社保债权清偿率为100%,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3.7158%
넶12 2023-09-26 -
关于补充申报债权的核查通知
2023年7月24日,管理人收到苏州虹拓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申报材料。申报人认为,苏州曙巨科技有限公司系苏州虹拓科技有限公司的原股东,尚有认缴出资800万元未实缴,故申报普通债权800万元。管理人对苏州虹拓科技有限公司补充申报的债权进行了登记、审核。苏州曙巨科技有限公司在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已不具有股东身份,不再对苏州虹拓科技有限公司负有出资义务,故而,该笔债权金额审定为0
넶10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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