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聚友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

首页    破产清算    专案通道    34聚友纺织    苏州聚友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

苏州聚友纺织整理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

各债权人、债务人:

2023年8月4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苏州聚友纺织整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聚友纺织”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聚友纺织管理人。

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结合破产财产的收入、破产费用的支出等情况,现管理人拟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分配方式

本次分配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

二、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聚友纺织目前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182819.86元,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一债会前聚友纺织银行账户内结余的存款22819.86元;

2、聚友纺织存放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22组园区路1568号租赁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办公桌椅等全部资产的变价款16万元整。

三、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聚友纺织应当缴纳的破产清算案件受理费为1978.20元。

(二)管理、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管理人在一债会前垫付破产费用1578元(包括刻章费用、材料费、邮寄费用、差旅费等,详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一债会后管理人组织意向购买人查看设备、组织设备变卖、提货等事务发生差旅费用约600元。为提高职工债权受偿率,管理人垫付的破产费用不参与分配。

聚友纺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发生的破产费用包括6名职工垫付的机器设备评估费合计8250元,其中:汪俊红、赵光辉、朱丽、周锐、胡梅各垫付1050元,高俊敏垫付3000元。

综上,破产费用合计8250元。

(三)预留破产费用

聚友纺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的诉讼方案》,管理人决定预留21000元作为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公告费等)。

(四)管理人报酬

为提高职工债权受偿率,管理人报酬不再收取。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破产财产182819.86元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10228.20元(包括案件受理费1978.20元及评估费8250元),并预留诉讼费用21000元后,剩余财产(151591.66元)用于清偿各类债权。

1、职工债权清偿率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十三条,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债权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聚友纺织的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第一顺位的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应当按债权金额比例获得分配,职工债权清偿率为26.2306%(即职工债权每100元可获得分配的金额为26.2306元),计算方式如下:

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151591.66元)/职工债权总金额(577920元)=26.2306%(取小数点后4位,四舍五入)

2、聚友纺织的社保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清偿率均为0。

职工可获得的分配情况详见《苏州聚友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表》。

五、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法

依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实施方案不再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后即可实施分配。

本次分配按各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提供的受领分配款项的账户信息实施转账。账户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在2023年10月26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新的账户信息。

《苏州聚友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表》系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本次分配为最终分配。

六、其他说明

1、2023年10月1日,邓进卿出价188850元竞得拍卖标的物,其悔拍造成的损失合计28850元,管理人正在与其沟通,该部分损失若能追回,管理人将作追加分配。

2、管理人已着手提起应收账款诉讼,诉讼追回的财产将作追加分配。

债权人对本实施方案若有异议,请在2023年10月26日17时前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并说明理由,逾期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苏州聚友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16日

 

2023年10月17日 09:13:36
  • 回到顶部
  • 13771790131
  • QQ客服
  • 微信二维码
聚友纺织的职工债权清偿率为26.2306%,社保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清偿率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