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仁鑫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公示
各位债权人、债务人:
2023年8月24日,昆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昆山仁鑫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3年9月19日,管理人调阅了债务人的职工参保情况。同日,管理人赴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债务人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管理人还查阅了债务人的涉诉涉执案件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昆山仁鑫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在册职工。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日,债务人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12204元(详见职工债权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依法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11月2日止。
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各债权人、债务人如有异议的,请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函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示!
昆山仁鑫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11日
昆山仁鑫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截至2023年10月11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权人 |
债权金额 |
债权性质 |
备注 |
1 |
索宁发 |
2212 |
职工债权 |
昆劳人仲案字[2022]第6395号、(2023)苏0583执4552号 |
2 |
王翠芬 |
6262 |
职工债权 |
昆劳人仲案字[2022]第423号、(2022)苏0583执3884号 |
3 |
杨云华 |
3730 |
职工债权 |
昆劳人仲案字[2022]第424号、(2022)苏0583执3152号 |
合计 |
12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