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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统计结果
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11 家,实到 8 家,代表有表决权的债权总数为 2552354.56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111691.28元)的 82.02 %。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同意的债权人 8 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2.02 %。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同意的债权人 8 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2.02 %。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同意的债权人 8 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2.02 %。
四、《关于应收账款的诉讼方案》
同意的债权人 8 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2.02 %。
根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即为通过并形成债权人会议决议。结合上述表决统计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苏州聚友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应收账款的诉讼方案》。
根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如果认为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根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示!
苏州聚友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20日